一、我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该业务所必须的技术条件及经营能力,具备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良好的信誉。公司服务宗旨:“严谨、专业、守法、高效”。
二、我公司及法人代表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职业道德,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保证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优质的招标代理服务。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标代理活动,严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招标原则,公平对待各投标人,及时披露招投标信息。
四、为招标人提供有关招标活动的咨询及相关服务,使招标人对招投标活动有更好的了解,并通过招投标活动既获得高质量服务,又达到节省资金的目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能正确履行第三方服务,廉洁自律坚决不损害采购人、投标企业和国家的正当利益。
六、牢固树立保密意识,承诺在代理活动中不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全部信息,严防泄密情况发生。
七、招投标活动结束后,向业主和监督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招投标档案资料。公司档案管理员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编号保存,并能保证随时调阅。
八、衷心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公司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