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老庄镇集镇安置点建设项目(原地毯厂)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9-06】 【作者/来源 维护员】 【阅读:877次】 【关 闭】 |
镇平县老庄镇集镇安置点建设项目(原地毯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镇资建【2017】GK-215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镇平县老庄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29户、175人 2.2项目名称:镇平县老庄镇集镇安置点建设项目(原地毯厂) 2.3招标编号:镇资建【2017】GK-215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4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日期为准)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该项目招标文件。 4.2 报名方法: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及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持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日期为准)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近三年以来的企业审计报告、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含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被委托人合同及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2.所有投标人需提交购买招标文件时银行出具的回单。 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出示有效原件并按要求提供资料顺序装册留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 4.4 费用缴纳方法: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份,售后不退。若有其他疑问,请各投标人以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提出的疑问。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县支行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377-83866772
招标人:老庄镇人民政府 日 期:2017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