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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北京路学校新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1】 【作者/来源 维护员】 【阅读:1046次】 【关 闭

邓州市北京路学校新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邓州市北京路学校新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邓州市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邓州市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办公室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邓州市北京路学校新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2.2 招标编号:HNXHGC2017-0710

2.3 建设地点:邓州市北京路以东

2.4 项目概况邓州市北京路学校新建工程占地642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558.03平方米(包含小学部6栋楼、初中部2栋楼、综合楼、报告厅、综合训练馆等)详细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7 招标范围:

施工部分:邓州市北京路学校小学部6栋楼、初中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综合训练馆包含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部分:邓州市北京路学校小学部6栋楼、初中部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综合训练馆、外网部分,包含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8本项目划分:施工标段分为3个标段;施工一标段(小学部6栋楼);施工二标段(综合楼、报告厅、综合训练馆);施工三标段(初中部教学楼);监理标段分为2个标段:监理一标段(小学部6栋楼、报告厅、综合训练馆、初中部综合楼);监理二标段(初中部教学楼、外网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1一标段:

1.1.1 投标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1.3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内的工资单和社保缴纳证明【带二维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本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1.1.4 20141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1.5 2014、2015、2016年度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如若投标企业注册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1.1.6出具近六个月完税证明。

1.1.7投标单位须出具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以投标报名期间出具的为准)

1.1.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2 二标段:

1.2.1 投标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2.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内的工资单和社保缴纳证明【带二维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本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1.2.4 20141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2.5 2014、2015、2016年度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如若投标企业注册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1.2.6出具近六个月完税证明。

1.2.7投标单位须出具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以投标报名期间出具的为准)

1.2.8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3 三标段:

1.3.1 投标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3.3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内的工资单和社保缴纳证明【带二维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本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1.3.4 20141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3.5 2014、2015、2016年度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如若投标企业注册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1.3.6 出具近六个月完税证明。

1.3.7 投标单位须出具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以投标报名期间出具的为准)

1.3.8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监理标段:

2.1一标段

2.1.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级资质,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1.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的项目总监;拟派项目总监需提供劳动合同关系及近三个月内的工资单和社保缴纳证明

2.1.4 2014、2015、2016年度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如若投标企业注册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2.1.5出具近六个月完税证明。

2.1.6提供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

2.1.7投标单位须出具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以投标报名期间出具的为准)

2.1.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2二标段

2.2.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级资质,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的项目总监;拟派项目总监需提供劳动合同关系及近三个月内的工资单和社保缴纳证明

2.2.4 2014、2015、2016年度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如若投标企业注册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2.2.5出具近六个月完税证明。

2.2.6提供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

2.2.7投标单位须出具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以投标报名期间出具的为准)

2.2.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2.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项

4.1施工标段投标企业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⑴、营业执照副本;⑵、资质证书;⑶、税务登记证;⑷、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⑸、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7)、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⑻、被授权人和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工资单和社保缴纳证明(带二维码)⑼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提供企业近三年内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由会计事务所出具2014-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六个月完税证明、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证明

以上证件-(5)提供加盖鲜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即可;(6)-(15)须提供原件和加盖鲜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共计2,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报名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每个标段25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每个标段2000元/份,售后不退。

4.2监理标段投标企业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⑴、营业执照副本;⑵、资质证书;⑶、税务登记证;⑷、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5)、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6)、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7)被授权人和项目总监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工资单和社保缴纳证明(8)、提供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9)、由会计事务所出具2014-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六个月完税证明;、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证明。

以上证件⑴-(4)提供加盖鲜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即可;(5)-(12)须提供原件和加盖鲜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复印件2套,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报名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报名时登记资料应注明: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联系人、电话及传真、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

    4.4报名和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7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5报名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报名。

    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邓州市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话:0377-621686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南阳市人民北路南航大厦后院四楼

    联系人:李女士         话:0377-60559666

    电子邮箱:nyxinhui@126.com

                                                       

邓州市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办公室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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