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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伏山路(G207—古城路)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25】 【作者/来源 维护员】 【阅读:856次】 【关 闭

 南召县伏山路(G207—古城路)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召县伏山路(G207—古城路)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召县伏山路(G207—古城路)道路工程施工及工程监理

2.2 招标编号:HNXHGC-160425

2.3 建设地点:南召县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南召县伏山北段,自古城路—G207国道长898米,道路红线宽30米;道路设计横断面为5米人行道+20米快车道+5米人行道。项目施工主要任务是:排水管道埋设;供水管道埋设;ƒ强电通信管道埋设;⑤涵洞建设;⑥快车道铺设水稳、沥青及人行道铺设欧式条纹砖和路缘石安装;⑦绿化树木栽植;⑧照明工程;⑨交通工程等。详细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伏山路(中华路—G207道路施工过程实施旁站式监理

2.8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道路工程施工标段;二标段为伏山路(中华路—G207)道路施工工程监理(旁站式)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施工标段

3.1.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关系及近三个月内的工资单,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本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1.4 2013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5 2013、2014、2015年度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如若投标企业注册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3.1.6投标单位须出具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以投标报名期间出具的为准);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1.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二标段:监理标段

4.1.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1.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总监需提供劳动合同关系及近三个月工资单,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以投标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4.1.4 2013、2014、2015年度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如若投标企业注册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4.1.5投标单位须出具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以投标报名期间出具的为准);

4.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1.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项

   4.1施工标段投标企业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有效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⑴、 营业执照副本;⑵、 资质证书;⑶、 税务登记证;⑷、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⑸、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7)、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劳务合同;⑻、提供企业近三年内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报告);⑼、由会计事务所出具2013-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10)、投标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11)、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1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2 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4.2监理标段投标企业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有效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⑴、 营业执照副本;⑵、 资质证书;⑶、 税务登记证;⑷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5)、项目总监的注册市政监理工程师证;(6)、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劳务合同;(7)、提供企业近三年内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验收报告);(8)、由会计事务所出具2013-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9)、投标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报名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报名时登记资料应注明: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联系人、电话及传真、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

    4.4报名和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425至2016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5报名地点: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南召县黄洋南路)。

    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7-669138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人民北路南航大厦后院四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7-60559666  

    电子邮箱:nyxinhui@126.com

                                                       

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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