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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第二十二中学校新教学楼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25】 【作者/来源 维护员】 【阅读:848次】 【关 闭

南阳市第二十二中学校新教学楼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ZJGK2015-205                       

一、招标条件

南阳市第二十二中学校新教学楼二期工程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南阳市第二十二中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二十二中学校新教学楼二期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南阳市第二十二中学校院内

3、项目概况:建筑面积约14900平方米,新建48班规模教学楼一栋

4、招标范围:施工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监理标: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39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劣迹;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6.能提供近两年来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监理的项目不得超过两个;

4.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劣迹;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6.能提供近两年来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825日至20158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阳市人民路南航大酒店后院四楼)报名。

4.2施工标段投标企业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有效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⑴、 营业执照副本;⑵、 资质证书;⑶、 税务登记证;⑷、组织机构代码证;⑸、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7)、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⑻、提供企业近三年内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⑼、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10)投标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11)、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1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费每份人民币1000元。

4.3监理标段投标企业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有效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⑴、 营业执照副本;⑵、 资质证书;⑶、 税务登记证;⑷ 、组织机构代码证; (5)、项目总监的注册房建监理工程师证;(6)、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7)、提供企业近三年内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验收报告);(8)、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9)投标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注:原件备查,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证明留原件。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招标项目采用投标人资格后审,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认定为无效投标。

报名时登记资料应注明: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联系人、电话及传真、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第二十二中学校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377631326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电话:(037760559666

电子邮箱:nyxinhui@126.com

 

南阳市第二十二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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